加强行业清理整顿。对屠宰企业进行充分调研,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订行业清理整顿方案,拿出配套扶持政策,推动小型屠宰场(点)有序退出市场。坚决取缔小、散、乱屠宰点,关停扰乱行业经营秩序的非法屠宰企业,整合产业资源,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,大力发展规模化、机械化屠宰,淘汰手工屠宰,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,加快推进行业绿色发展、转型发展。
优化产业结构。按照市场主导、政府引导原则,稳步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。通过企业收购、兼并、重组、股份制合作等方式,调减增量、调优存量,大力压减过剩产能,整合形成一批经济实力雄厚、管理规范高效、抗风险能力强的生猪屠宰产业集群。优化产业布局,引导屠宰企业向养殖集中区域布局,延伸上下游产业链,推进屠宰场与养殖场、超市对接,实现养殖、屠宰、加工、配送、销售一体化经营,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,完善深加工项目,做强企业品牌。
推动标准化创建。按照“科学统筹、全程覆盖、系统全面、风险分析、前瞻开放”原则,引导生猪屠宰企业进行制度创新、机制创新、技术创新,提升质量管理能力,优化工艺流程,完善屠宰过程质量控制措施,进行不同屠宰规模、不同经营模式的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。实现设施标准化、环境整洁化、生产规范化、检测科学化、处理无害化、监管常态化,培育一批标准高、管理严、质量优、品牌响的标准化屠宰企业。
改革监管体制。取消驻场监管制度。实行检疫、检验两检合一,检疫工作由屠宰企业自行组织社会化兽医专业人员实施,政府不再直接参与具体的检疫出证工作,从根本上改变政府领跑的局面,让企业主动参与市场竞争,为自身产品担责,切实履行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。取消分级制度。提高屠宰企业准入门槛,健全完善屠宰企业准入管理制度,建立畜禽屠宰加工质量管理规范,设立屠宰企业准入条件,不再以规模大小来分级和规定产品销售范围,减少政府行政干预,充分释放市场活力。